工輔法明年元月實施 新北市啟動輔導

工廠管理輔導法於今年6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,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預計11月底前完成轄內未登記工廠全面清查作業。經發局表示,截至目前為止,新北市領有臨時工廠登記的廠家共有614家,以及清查列管的約6千餘家未登記工廠,為納管輔導的主要對象。該局將於11月12日前辦理四場說明會,針對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及輔導重點、臨時工廠轉特定工廠登記方式及土地變更合法化等方向進行說明。

第一波邀請對象為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廠家,日前已由經發局分別發函通知,其中10月30日於板橋進行第一場,後續將於11月5日、11月8日、11月12日分別於樹林區公所、三重過圳市民活動中心、五股區公所等地辦理說明會。後續將於經發局網站(https://www.economic.ntpc.gov.tw)企業服務/登記服務專區/特定工廠登記專

區,提供說明會簡報。

此次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規定,設立於105年5月19日前既有未登記工廠且屬低污染者,可「全面納管、就地輔導」,於修法施行後2年期限內申請納管、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、核准改善計畫後2年內改善完成,並最遲應於修法施行後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;既有高污染者,將輔導限期轉型或遷廠;新增的未登記工廠,將依規定立即停止供水、供電及拆除作業。

經發局表示,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業者,雖可免再經實質審查程序直接申請換發,但因工廠樣態及所在區位不同,仍需個案輔導判定,提醒業者預做準備,早日依法完成各項程序,轉變為合法工廠。

工輔法修正條文預計明年元月實施,相關子法還在擬定階段,於各項配套措施確定後,經發局預計11月下旬辦理第二波輔導說明會,針對尚其餘未登記工廠說明相關規範,在2年內輔導業者盡快申請納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