✅ 打造友善職場: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

【企業危機百科】/ 班小編

你是否曾因為保母臨時請假、孩子突然發燒,或學校突然宣佈停課,而不得不硬著頭皮請假、請托親友,甚至動念辭職回家照顧小孩?

根據勞動部 113 年公布的性別勞動統計資料顯示,國內女性勞動參與率在30歲之後隨著年齡逐漸下滑,

整體趨勢呈現倒 V 型,其中超過八成女性離開職場的主要原因,是因為生育與照顧12歲以下子女的需求 ;

為了協助家有小小孩的勞工,能在照顧家庭與職場工作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,避免因職場與家庭雙重壓力而被迫離職,

同時幫助雇主留才、防止缺工,行政院於114年9月4日通過《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》 ;

新制重點包括:育嬰留停可按【日】申請、家庭照顧假可按【時】申請,並搭配友善企業獎勵支持、勞工提前申請機制,

以及職務代理加班彈性等配套措施,預計將於 115年1月1日正式上路

相關內容整理如下:

為協助企業落實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政策,勞動部針對企業規模不同,同步提出以下三項配套措施:

一、友善企業獎勵支持

    ■ 30人以下中小企業:

       每位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停,政府提供雇主 1,000元 獎勵金。

       實施優於法令的「友善家庭措施」者,可參加「工作生活平衡獎」評選,以表揚企業提供友善育兒措施,提升企業形象。

    ■ 中大型企業:

       強化 ESG資訊揭露,促進友善育兒職場,協助企業在招募與留才上更具優勢。


二、勞工提前申請便於排班

       為了讓雇主有充裕時間安排人力 ,規範勞工應提前5日申請

       若遇臨時突發狀況,明確列出因子女生病(腸病毒、流行性感冒等)、停托、停課等情形,則可於1日前提出

       當日臨時狀況可委託他人代為申請。


三、臨時狀況允許職務代理彈性加班

       勞工臨時提出申請,企業難以立即找到職務代理時,允許原有職代彈性加班,

       雇主必須遵守僅可從事留停勞工的業務,避免職代過勞,導致發生損及勞工健康及福祉的情形。


為了讓這項便民措施順利上路,勞動部正同步修訂相關法規,包括: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、勞工請假規則、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

新增《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》,並配合調整申請表格、資訊系統,預計全面在115年1月1日正式啟用! 

✅【趨勢新知】ESG永續經營與碳盤查的起手式

 

 參考法源:

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6、17、20條
就業保險法 第11、19-2條

 

對於文章內容有任何問題,或需要協助的地方,歡迎隨時來電 ☎ 03-357-7001 ext: 331 📩 [email protected] 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