✅ 2026三大請假規則新制上路!

【企業危機百科】/ 朱酷編

新的年度飛也似的到來,感覺整理2025年的各項新制也不過就是上周的事,小編在此偷偷感嘆時光的流逝呀!

相信有許多危粉已經注意到各項新制公告了,

除了連漲10年的基本薪資,將從原先的月薪$28,590調升至$29,500,時薪從$190調升至$196。

2026年度還有各項勞動新制上路,許多看似「微調」的改變,其實對 HR 的薪資計算與人力調度有非常大的影響,

一個不注意,就很有可能引來員工的投訴而得不償失呀!


以下,就是2026年關於「請假規則」的新制重點整理:

一、家庭照顧假:正式進入「小時計假」時代(可要求員工舉證)

✔ 制度調整重點

    •  家庭照顧假 最小請假單位為 1 小時

    •  每年上限仍為 7 日(56 小時)

    •  屬於法定假別,雇主不得拒絕

「家庭照顧假」:用於照顧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。

家庭成員包括:具血緣關係之親屬、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人。


二、病假新規:

10 天內不得有任何「不利處分」

✔ 制度調整重點

    •  勞工一年內請 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天

    •  雇主 不得為任何不利處分

「不利處分」包含什麼?

    •  扣發獎金

    •  記警告、列入考績扣分

    •  作為調薪、升遷、排班不利依據

「全勤獎金」扣發:

    •  須按請假日數依比例計算

※ 若雇主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有不利處分時,負舉證責任!


三、育嬰留職停薪:可以「日」申請

✔ 制度調整重點

    •  育嬰留職停薪 可依實際照顧需求,以「日」為單位申請

    •  不必一次請滿一整段期間


這三大請假規則的改變,對企業來說最大的影響,其實就在「人力調度」。

當員工請假變得更彈性、也更零碎,企業不能只看「給不給假」,

而是必須思考請假系統、出勤管理與職務代理安排是否能確實因應。

小編也提醒企業夥伴,2026 年的請假新制已不再是「主管彈性處理」的問題,而是制度是否合規、標準是否一致。

如果今天在以上三種假別中,對員工作出”不利處分”時,相對而言舉證責任就會在雇主身上了。

現在,趕緊回頭檢視請假規則、全勤獎金與相關配套,才能避免因一個小細節,引來不必要的申訴風險喔!


這邊,勞動部也特別針對了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的條文修正,做出了相關 Q&A,如果還有疑慮,不妨參考看看吧!

 

參考法源:

勞動基準法 第43條
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20條
民法 第1122~1128條
勞工請假規則 第7條、9條、9-1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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