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企業危機百科】/ 朱酷編

新的年度飛也似的到來,感覺整理2025年的各項新制也不過就是上周的事,小編在此偷偷感嘆時光的流逝呀!
相信有許多危粉已經注意到各項新制公告了,
除了連漲10年的基本薪資,將從原先的月薪$28,590調升至$29,500,時薪從$190調升至$196。
2026年度還有各項勞動新制上路,許多看似「微調」的改變,其實對 HR 的薪資計算與人力調度有非常大的影響,
一個不注意,就很有可能引來員工的投訴而得不償失呀!
以下,就是2026年關於「請假規則」的新制重點整理:
一、家庭照顧假:正式進入「小時計假」時代(可要求員工舉證)
✔ 制度調整重點
• 家庭照顧假 最小請假單位為 1 小時
• 每年上限仍為 7 日(56 小時)
• 屬於法定假別,雇主不得拒絕
「家庭照顧假」:用於照顧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。
家庭成員包括:具血緣關係之親屬、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人。
二、病假新規:
10 天內不得有任何「不利處分」
✔ 制度調整重點
• 勞工一年內請 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天
• 雇主 不得為任何不利處分
「不利處分」包含什麼?
• 扣發獎金
• 記警告、列入考績扣分
• 作為調薪、升遷、排班不利依據
「全勤獎金」扣發:
• 須按請假日數依比例計算
※ 若雇主因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有不利處分時,負舉證責任!
三、育嬰留職停薪:可以「日」申請
✔ 制度調整重點
• 育嬰留職停薪 可依實際照顧需求,以「日」為單位申請
• 不必一次請滿一整段期間
這三大請假規則的改變,對企業來說最大的影響,其實就在「人力調度」。
當員工請假變得更彈性、也更零碎,企業不能只看「給不給假」,
而是必須思考請假系統、出勤管理與職務代理安排是否能確實因應。
小編也提醒企業夥伴,2026 年的請假新制已不再是「主管彈性處理」的問題,而是制度是否合規、標準是否一致。
如果今天在以上三種假別中,對員工作出”不利處分”時,相對而言舉證責任就會在雇主身上了。
現在,趕緊回頭檢視請假規則、全勤獎金與相關配套,才能避免因一個小細節,引來不必要的申訴風險喔!
這邊,勞動部也特別針對了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的條文修正,做出了相關 Q&A,如果還有疑慮,不妨參考看看吧!
參考法源:
| 勞動基準法 | 第43條 |
| 性別工作平等法 | 第20條 |
| 民法 | 第1122~1128條 |
| 勞工請假規則 | 第7條、9條、9-1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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