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企業危機百科】/ 菲常編

勞工因職災不幸身故,家屬可以請領的款項,可能不只一種,
除了大家熟悉的「職災保險給付」與「雇主法定補償」外,還有一筆由政府發放的「慰問金」。
自 114 年 7 月 1 日起,「職災死亡勞工家屬慰問金」從 10 萬元正式調升為 20 萬元,這是超過 20 年來的首次調整。
這筆錢雖然不從企業的帳戶支出,卻直接考驗著企業的管理智慧與風險意識。
一、 這筆慰問金是什麼?
先講結論:這不是賠償金,而是政府給家屬的「社會扶助」。
資金來源:由職安署發放 20 萬;各地方縣市政府會依規補足差額,實際總額多落在 30~40 萬。
適用對象:不分國籍(含外籍移工),只要是合法受雇勞工因職災死亡,家屬皆可申請。

二、 最重要的,這筆錢不能抵充企業責任
實務上,家屬與企業最容易搞混以下三筆款項。請務必釐清它們的性質與「抵充」關係:

★ 提醒:政府幫忙發慰問金 ≠ 公司可以少付補償。
三、 申請流程與關鍵期限
雖然法定申請人是家屬,但企業是否主動協助,是危機控管的關鍵。
受理單位: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。
申請順序:先取得職安署(中央)核定後,再憑核定文件,協助家屬向地方政府申請差額補助。先中央、再地方。
申請期限:『事故後 6 個月內』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 企業為什麼「一定要懂」?
很多管理層會直覺認為「這是政府給家屬的錢,跟公司無關吧?」
這種想法,潛藏著極高的管理風險:
1. 家屬在悲痛中,往往無法區分上述三者的差異。企業是否主動說明,直接決定家屬的情緒走向。
2. 若因資訊落差導致家屬錯失這 20 萬以上的政府補助,極高機率會演變成「公司是不是隱瞞了我的權益?」,
反而引爆不必要的勞資對立。
3. 同樣面對職災事件,差距往往不在事故本身,而在後續處理的品質與態度。
五、 企業又該如何出手?
身為專業的管理或人資人員,建議可以建立以下機制:
1. 流程 SOP 化:設立專責窗口,將應備文件(申請書、死亡證明、職災認定證明、戶籍資料等)整理成標準作業包。
2. 主動陪伴:將冷冰冰的申請表「丟」給家屬,只會讓人感到推諉;主動且有系統地陪著家屬走完流程,才是企業能給予的最安穩的承諾。
3. 建立互信:第一時間清楚梳理三筆款項的差異(①可抵、②不可抵、③法定責任),讓家屬知道公司絕不會佔便宜。
4. 嚴格追蹤:將「6 個月期限」納入內部管控追蹤,絕對不可等到家屬來催問才動作。
一場職災,注定是一個家庭難以抹滅的遺憾。但透過企業展現的專業與善意,我們能接住墜落的家屬,讓事件在沒有誤解與爭議中,
平穩且有尊嚴地落幕。
這不僅是法令的底線,更是企業無可取代的價值。
參考法源:
| 勞動基準法 | 第 59 條 |
| 職業安全衛生法 | 第 37 條 |
|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給職災死亡勞工家屬慰問金要點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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