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陽當空,在桃園台15線竹圍大橋改建工程現場,記者直擊,工人身穿降溫涼感衣、頭頂上有黑色遮陽網,身旁還有超大型水霧風扇,稍稍緩解周邊的高溫壓力,旁邊還有勞工休息區,放置冰桶,提供冰水、運動飲料等,讓工人隨時補充水分。這一幅防範熱傷害的工作景象,是一般在冷氣房辦公的人,很難想像的。
未來這兩個月,從中央到地方的第一線勞檢員,將持續展開戶外高溫專案突襲檢查,確保在戶外工作的勞工免於熱傷害威脅。
關注1、防範熱傷害新規定 雇主有法定責任
事實上,今年的高溫戶外專案勞動檢查已從6月啟動,勞動部職安署專責橋梁、80公尺以上建築物等丁類危險工作場所勞動檢查的官員觀察,由於近年氣候異常,每年夏天高溫都破紀錄,雇主和勞工都瞭解熱傷害的危險,現在都很關注戶外烈日下工作防範熱傷害的議題,許多大型工地現場都自行設置計算熱指數的電子感應儀器,隨時監控,通常達到危害等級達到3級以上,就會採取警戒措施,要求工地作業的勞工先停工休息。
有的工地更直接把工作時間提前在早上7時開始,到中午11時結束,下午大約2時再上工、5時左右下班,「這樣就可避開中午最高熱的情境,以免勞工身體不適。」官員說。
這位官員指出,過去談到高溫熱危害,往往是提醒勞工自己要多注意身體狀況,多喝水、多降溫,但現在的新版「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」 更強調雇主的責任,尤其在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達到第4級時,必須提供陰涼的休息區、提供充足飲用水,並設置具備遮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,這是雇主法定的責任義務,不能只是丟給第一線的勞工自己去承擔、預防。
關注2、外送員、廣告舉牌員 都是高危險族群
「以台北市來講,其實大部分的工地現在至少都會設置休息區和提供飲用水了。」另一位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的林姓勞檢員表示,台北市今年的高溫戶外專案勞檢預定2,000場,除了營建工地外,還有許多路邊作業的工作型態,例如外送員、廣告舉牌、高空修剪樹木、小型道路維護工程等勞工,也是熱危害的高風險族群。
「我們會到現場突襲檢查,這些勞工在戶外的工作場地雖然不易設置遮陽、降溫設施,但雇主仍應提供充足的飲用水、防護器具或用品,而且應預先規劃設置簡易休息場所。」
讓人擔憂的是,勞檢員走出冷氣辦公室,奔波於戶外高溫的工作場地執行檢查,自己也可能成為熱危害的受害者。
林姓勞檢員坦言,「我們是檢查職業安全,結果自己不太安全」,所以勞檢處也為勞檢員提供了風扇衣等必備的防護設備,「因為當熱危害等級達到3、4級時,戶外高溫工作的勞工可能正要停止工作、躲避高溫之際,勞檢員卻要出動,到現場執行任務。」
關注3、高溫假還沒影
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科長陳明源分析,過去每年執行高溫戶外勞檢,大約仍有3成事業單位不符規定,不過,今年修法增加熱危害改善追蹤查核,若檢查發現現場防護不足,除要求限期改善,雇主還必須將改善後的影像上傳,再由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協助檢查確認防護措施是否落實,若未配合回報、改善成效不彰,將列為重點抽查對象,目前改善率已提升至7成。
另一方面,是否應推動「高溫假」的討論再度升溫。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認為,高溫防護的重點不應聚焦於是否放假,以颱風停班停課而言,這並非「放假」,而是基於天然災害及公共安全考量所採取的應變措施,高溫防護同樣應從職業安全衛生角度出發,而非視為一般假別。
楊書瑋說,高溫對不同工作型態的影響程度差異極大,室內辦公人員與營建工人、外送員、清潔人員等長時間從事戶外工作的勞工,面臨的熱危害風險截然不同,因此,不應採取一體適用的制度設計,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且具強制力的高溫作業防護機制,降低勞工因熱危害導致職業災害的風險。
轉載自 經濟日報
